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2页(229字)
30年代初,梁漱溟为推行“乡村建设”,仿宋代吕和叔《吕氏乡约》创设。
以自然乡(村)为单位。由乡村领袖(地主)组成学董会,由县政府礼聘“德齿并茂”和“群情所归”者为学长。另由县政府委派一人为理事,作为乡农学校的首脑。由“有志于乡村运动”的知识分子任教。实行“政教合一”、“以教统政”,设立成人部、儿童部、妇女部等,既对农民进行封建宗法教育和武装训练,又代替乡公所和区公所,执行一切政令。进校学习的农民称为学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