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民国史辞典

中央合作金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63页(223字)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金融机构之一。

抗日战争期间,国民政府先后在四川、浙江、江西、福建、广西、云南、甘肃、重庆等八个省市及四百六十六个县市成立合作金库。1946年11月1日在南京成立中央合作金库,国库拨给半数资本,余由中国农民银行及各省库拨款。各分库仍旧。

设立该库,名义上是为发展合作事业,实际上其农村贷款多半经过地主富农商人之手,转为高利贷借给农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人民政府接管,清理结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