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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机械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78页(320字)

国民政府农林部、中国农民银行与贵州企业公司合资企业。

1944年在重庆成立,资本定额五千万元,以贵州农业机械厂为基础与全国工业合作协会有关工厂合作。办有动力厂、农具厂和机械厂,生产和推广灌溉、收割、粮食加工、农具、木工器械等农业机械。

聘请美国福特公司作技术顾问,孔祥熙任董事长。

下设业务执行委员会,督导全国各地创制小型农具及农垦机械。抗日战争胜利后迁上海,设总厂,拟在无锡、天津、郑州、广州、福州、汉口、太原等地设十八个分厂,再下设三千个铁铺,包揽全国农机生产。1947年获得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提供的价值七百三十万美元的物资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予以接收,改为上海虬江机器厂、吴淞机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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