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关于经济援助之协定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94页(247字)
1948年7月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和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根据美国援华法案签署的关于经济援助的双边协定。
协定包括正文及附件。主要内容是:美国政府承允援助中国;美国政府对中国的财政经济有最高的监督权与决定权,并有权随时获得中国经济状况的情报;中国政府应将美国缺乏而需要的中国所产物资移转于美国,并为美国在中国倾销剩余物资提供便利;中国政府同意接待美国经济合作特别代表团,将其视为美国驻华使馆的一部分,享受优例及豁免,予以必要的便利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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