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全国临时代表大会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99页(612字)
即中国民主同盟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
1945年10月1日至16日,在四川重庆上清寺特园召开。会议通过了《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和《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等文件,并增补了史良、陶行知、闻一多、柳亚子、李公朴、杜斌丞、楚图南等三十三人为中央执行委员。《政治报告》指出,召开这次大会的目的,“就在研讨怎样把握抗战胜利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实现中国的民主”;还提出了民盟对时局的八项意见和解决当前政治问题的具体方案。
《大会宣言》公布了民盟的政治主张:(1)积极支持行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2)坚信举国一致的民主联合政府,是当前国家和平、统一、团结和合作建国的唯一途径;(3)认定国民大会必求名副其实,成为真正代表民意的机关;(4)今日人民的自由应经济的自由与政治的自由并重;(5)应立即释放汉奸以外的一切政治犯,废止特务制度;(6)政府应立即统筹编遣计划,缩减军队,以节省人民的负担;(7)在经济上搞好社会救济,振兴民族工商业,实行财政公开,严格取缔官商合一的垄断;(8)应有绝对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9)肃清贪污,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举制度;(10)彻底消除封建的统制的党化的教育,实现民主的教育,保障学术的绝对自由,并使青年们有思想与读书的自由。
本次大会,由1956年2月8日在北京举行的民盟一届八中全会追认为民盟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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