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妇女部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02页(195字)
中国国民党负责妇女工作的机构。
据1924年1月国民党一届一中全会决议设立。旨在加强国民党对妇女的发动和组织工作,动员妇女参加国民革命。设部长一人,总管部务;副部长一人,协助部长办事。正、副部长均由中央执行委员担任。
直属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其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1928年二届四中全会取消。
后改设妇女运动委员会。1940年五届七中全会恢复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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