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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政府国务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35页(254字)

据1927年7月12日军政府公布的《国务院官制》设立。

国务院直属陆海军大元帅,由国务员组成,辅佐大元帅处理政务。国务员包括国务总理和各部总长,由大元帅任命,并奉大元帅命令,召开国务会议,议决政务。

大元帅命令,须由国务总理副署;其有关各部者,各部总长亦须连带副署。院设参议八人,审议法令。

置秘书厅,掌办宣达政令,组织、安排国务会议事项,拟撰和保管文书,整理和编纂会议文件、记录等。设秘书长一人,简任;主管厅务,其下以秘书、佥事、主事协助管理厅事、厅下分科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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