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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政府国务院司法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36页(214字)

北京军政府掌管司法行政的机构。

1927年6月依据《军政府组织令》设立。负责管理民事、刑事诉讼登记、公证、监狱、少年犯感化教育、出狱人保证、犯罪预防、督促法典编制、监察法令执行及其他一切司法行政。设总长一人,为国务员,由大元帅任命,禀承大元帅之命掌管部务;参加国务会议,议决国务。设次长一人,辅佐总长处理部务。其下设民事、刑事、监狱三司和总务厅。司、厅长由总长派充,督率属员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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