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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政府国务院外交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36页(211字)

北京军政府负责外交事务的机构,根据1927年6月公布的《军政府组织令》设立。

职掌国际交涉及关于居留外人和本国在外侨民、驻外使节事务;保护在外商业活动。设总长一人,由大元帅任命,主管部务,参加国务会议,议决国务。设次长一人,辅助总长处理部务。内置政务、通商、条约三司和情报局、总务厅。

每司、局、厅设司长、局长、厅长,由总长派充。其下设帮办、参事、佥事、主事、技正、技士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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