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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银行团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44页(299字)

外国金融资本对中国进行政治经济侵略的组织。

1909年(宣统元年),英、法、德三国为争夺湖广铁路贷款权各自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清政府无法应付,遂放弃主权,让三国自行协商合借办法。美国闻讯提出要按“门户开放”原则参与贷款。

1910年5月达成协议,由四国在华所设的汇丰、东方汇理、德华、花旗等银行组成银行团。

1911年4月先后贷给清政府币制实业借款四十万英镑,粤汉、川汉两铁路借款六百万英镑。借款和筑路材料供给以及佣金等均由四国银行团平均分配。

1912年与北洋政府商谈善后大借款,先垫支给北洋政府银三百十万两。后因俄国、日本两国银行加入,扩展成六国银行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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