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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政务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80页(393字)

汪伪国民政府在华北地区设置的行政机关。

1940年1月,在日本侵略者操纵下,汪精卫与伪临时、维新两伪政权的头目在青岛会谈,决定在汪伪国民政府成立时,解散伪华北临时政府,设立华北政务委员会。3月30日,汪伪国民政府“还都南京”,华北政务委员会成立,由王克敏任委员长,董康、王揖唐等七人为委员。下设内政、财政、治安、教育、实业、建设六总署,并拥有直属的绥靖军。1943年11月复调整为总务、内务、财务三厅及治安、经济、农务、工务、教育五总署。该委员会的职权是:负责“华北防共及治安”,“开发华北资源”,“调节华北经济及对外物资需给关系”,“管理国有财产”,“处理对外关系之地方事件”,“监督所属各省市政府”等。由于侵华日军内部的矛盾,该委员会名义上虽隶属于汪伪国民政府,实际上受日本华北派遣军直接控制,是日本在华北地区实行殖民统治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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