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民国史辞典

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85页(202字)

根据1935年5月4日国民政府公布的《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暂行组织大纲》,在北平(今北京)设置的临时机构。

旨在整理北方各省市的政务。委员会委员二十三人,由行政院长提请中央政治会议通过后由国民政府特派。并于委员中指定委员长一人,总理全会事务。首任委员长为黄郛。

下设参议厅、秘书处、调查处,以处理日常事务。委员会直属于国民政府行政院。

1935年8月裁撤。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