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
书籍:中华民国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184页(241字)
简称行总。
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的中国分署。1944年3月,先组织善后救济调查设计委员会,1945年1月在重庆正式成立,改现名。
嗣迁南京,直属行政院。
署长蒋廷黻。下设储运、分配、财务、赈恤四厅及调查、编译、总务三处,并有农业、工矿、卫生、黄泛区复兴等委员会。上海、浙江、福建等十五个省市设分署。
负责实施“联总”救济中国的方案。救济总数约九亿美元。1947年10月起,总署、分署先后撤销,业务分别由国民政府社会部与善后事业保管委员会接管。
上一篇: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下一篇:行政院驻平政务整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