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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佛郎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31页(302字)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许多国家货币贬值。

1921年法国在华开设的中法实业银行因此而倒闭。次年法国政府与中国北京政府谈判,提出以退还一部分庚子赔款为诱饵,恢复该银行业务。

要中国以金佛郎(指并不存在的金质法郎,而不是现行金本制纸币法郎)偿付对法庚子赔款。

这样中国要多支付关银八千万两。

消息传出,举国反对。1922年12月28日,外交总长王正廷驳回法国政府无理要求。

法国乃联合比利时、意大利、西班牙等国,要求都以金佛郎支付庚款,以此对中国施加压力。1925年4月,段祺瑞政府财政总长李思浩与法国签订《中法协定》,规定以美元汇率支付庚款,实际上接受了法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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