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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60页(289字)

南京临时政府负责陆军的最高行政机构,据《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1912年1月3日建立于南京。

职掌编制军队、经理军队教育,监督所辖陆军官兵以及卫生、警察、司法等方面事务。置总长一人,主管部务;次长一人,协助总长办事。总长、次长由临时大总统提名,经各省代表会议同意后任命。内部机构有军谘、军需、军衡、军械、军医、军务、军法、军学八局和副官、秘书、参谋三处,局、处以下,分科办事。局、处长由总长荐任或委任。曾颁布军律,晓谕全军以保卫民生为己任,严禁滋事、扰民、抢劫、强奸妇女,倘有违法,按律惩办。3月因唐绍仪内阁成立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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