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366页(213字)
汪伪国民政府推行战时经济统制政策的重要文件。
1943年2月12日由全国经济委员会拟订,次日经最高国防会议通过颁行。以“增加生产、调剂物价、节约消费、稳定币值及调剂金融、改造经济机构”为纲领;强调要调整或改组各种旧有经济机构,使各种产业部门自生产以至配给的各个阶段,都能“联合组成一贯的机构”,“在政府的指导监督下施行团体的经营制度”等,以满足日本侵略者掠取中国战略物资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