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华民国史辞典》第434页(84字)
亦称堂官。
俗指酒楼、茶肆或饭馆专事堂面招待的雇员。民国时各地皆有,店小则一名,大则儿名。常以方言俗语点菜回账,喝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