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4页(3472字)
现代社会科学中一个基础性的重要学科。
在20世纪以前,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被视为同一门科学,并因对经济的不同理解而产生诸多分歧。19世纪末20世纪初,杰文斯、马歇尔、罗宾斯等人,企图把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区别开,或抛弃政治经济学,只保留经济学,以进行“纯经济”的研究。
但到20世纪中、后期,包括西方的经济学家们,又认为使用“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更为确切。
因此,大部分经济学家都把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视为同意语,《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1987)等权威性辞书,也把“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列为一个条目。
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是否同一门学科,同一门学科是否可以用这两个范畴来表示?或者说,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是否可以区分为两门学科,它们的区别又在哪里,如何看待它们的相互关系?经过几百年的演化,经济科学的发展已为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区分,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可以根据已有成果和发展趋向,把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作为两门学科来规定与探讨。
经济学是经济科学中最基本、最抽象的学科,它在总体上规定经济运动的矛盾及其规律,规定各具体经济学的发展趋向,并探讨经济科学方法论的原则,概括各具体经济学的成果和问题,指导具体经济学的发展。这些内容,以前都曾列入政治经济学之中。
因此,政治经济学本身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科学中的抽象学科,二是对具体社会制度下阶级关系及其阶级矛盾的探讨。前述经济学与政治经济学的“同一”及由此造成的混乱,与此密切相关。
人类的阶级矛盾是有层次的,是一个有机联系的系统。经济科学是对这个系统的研究,其各门学科分工的根据就是经济矛盾的层次和系统性。
随着经济矛盾的展开和经济科学研究的深入,原来只有一门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对经济矛盾的研究,逐步分化出几十门、上百门经济学科。在这种情况下,明确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矛盾系统的层次,并由此规定其对象、性质和职能,就是非常必要的了。
根据已经达到的认识,可以把人类社会的经济矛盾分为如下六个层次:(1)全人类各社会共有的基本矛盾,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以及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环节的矛盾及其关系;(2)几个社会形态所共有的经济矛盾,如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矛盾;(3)特定社会形态的经济矛盾,如阶级社会中的阶级矛盾的各种表现,以及经济制度、经济政策与经济发展的关系;(4)一个社会形态中各发展阶段的经济矛盾,如资本主义的统制经济、自由竞争、市场经济三大阶段的特殊矛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矛盾;(5)国度性经济矛盾;(6)各行业、部门的经济矛盾。
在对经济矛盾系统的研究中,经济学主要针对第一、二两个层次,即对基本经济矛盾及其规律的探讨;而政治经济学主要针对第三、四、五层次进行研究;第六层次由各具体经济学研究。
关于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的这种区别,已有许多经济学家注意到了。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研究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的科学,这样广义的政治经济学尚有待于创造。到现在为止,我们所掌握的有关经济科学的东西,几乎只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生和发展。”(恩格斯,1972,P.189)他关于“广义”和“狭义”政治经济学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他已注意到将政治经济学分为抽象部分和具体部分的必要性。马克思则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言》中,将他这部着作分为五篇,其中第一篇为“一般的抽象的规定,因此它们或多或少属于一切社会形式,不过是在上面所分析过的意义上。”(马克思,1972,P.111)他并对这些抽象的规定,如生产、消费、分配、交换,以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劳动、分工、需要等,进行了探讨。
而这些内容,实际上就是经济学所要研究的,与《资本论》中所研究的资本主义经济矛盾有明显差别。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西方“正统”经济学家们,如杰文斯、帕累托、马歇尔等人,在试图将政治经济学变成“纯经济学”的过程中,也努力将其研究的内容“一般化”,即声称自己的研究不是仅针对资本主义一个社会形态的,而是针对全部人类社会所有过程的,这也表现于他们着作的体系上。
他们将经济的基本矛盾定位于供给与需求上,力求将各经济范畴都货币化,进而数量化,企图进行全面的定量分析,并因此而达到实用性操作。应当承认他们在这方面做的努力对于经济学的形成是有意义的。由于他们片面注重经济学的技术性,忽视其文化性,而且直接把国度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矛盾说成是一般性经济矛盾,并否认阶级矛盾,从而导致内容空泛。
他们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混同了经济矛盾的层次,将第三、四、五层次的矛盾说成是第一、二层次的矛盾,并由此不承认对第三、四、五层次的研究。
不过,我们也要从他们的研究中借鉴其合理因素。
又经过一个世纪的研究,特别是各具体经济学科的发展成果,为我们确定经济学的对象、性质、功能、成果等提供了必要条件。
这里可做如下规定:
经济学的对象:是经济矛盾系统中的第一、二层次,即其基本的、各社会共有的矛盾。
经济学的性质:既包括技术性,更包括文化性,由它所处的层面决定,其文化性和定性研究占主要方面,而技术性和定量研究则是次要方面。这与各具体经济学科有所不同,如工业、农业、商业等部门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其技术性则占主要方面。
经济学的功能:是在揭示基本经济矛盾的性质与规律的过程中,为人类提供关于经济生活的基本知识,并引导人们按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来确定相应的文化观念,处理经济和社会事物。与此同时,经济学还承担着探讨经济科学发展方向与方法的职能,各具体经济学科是在经济学的基础上对特殊经济矛盾的专门研究,这种研究,必须以对经济矛盾系统的总体认识,以及对基本经济矛盾的规定为前提,这种认识和规定,并非具体经济学的职能所在,只能由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承担。经济学发展的程度,制约着具体经济学的发展。
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是各具体经济学研究的起点和主导。而具体经济学发展中的问题,又为经济学的继续研究提供了必要的内容。为此,经济学又有总结、概括各具体经济学成果,为经济科学总体发展开辟道路的职能。
它既是主帅,也是先锋。
经济学的方法:是由其性质和功能决定的,并受其对象的制约。对基本经济矛盾和经济系统的规定,是与对特殊经济矛盾及具体层次的研究相统一的,要不断地抽象、概括具体经济学科的研究成果,形成经济学的概念体系,进而在展开中改造、完善,以指导具体经济学的发展。
这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到具体的系统方法,也是经济科学方法论的总原则。
当然,对经济学的这种认识,还需要在不断的研究中充实和完善,正如恩格斯所说,在这个层面上的经济学,“还有待于创造”,不过现在的条件已比一个世纪前成熟多了。
参考文献:
顾海良等编译,1991,《简明帕氏新经济学辞典》,中国经济出版社。
刘永佶,1993,《中国经济矛盾导论》,河南人民出版社。
恩格斯,1972,《反杜林论》,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马克思,1972,《〈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
阿尔弗雷德·S·艾克纳主编,1990,《经济学为什么还不是一门科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特伦斯·W·哈奇森,1992,《经济学的革命与发展》,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