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经济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307页(3314字)

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类型之一。

迄今为止,按照资源配置主导力量划分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大体包括计划经济体制、双重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等三种类型。如果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看成为一个连续统一体,那么,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分别构成统一体的两端,双重经济体制则介于二者之间。

双重经济体制,即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并存,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过渡性的经济体制,其根源首先在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计划经济体制发源于前苏联,其基本特征是包罗万象的计划主导整个资源配置,它曾使若干社会主义国家在较短的时期内,集中一切力量建立起较完备的国民经济体系。

但是,该体制本身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它以产品经济排斥商品经济、以计划取代市场和价值规律、以物资流支配资金流,结果导致经济低效运行,资源严重浪费,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矛盾的积累和深化,必然产生以能够带来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高效率的新体制取代传统低效率经济体制的愿望和要求,于是,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大势所趋。既要改革,就面临着经济体制的选择,人们从理论分析和实践经验的判断中,明智地确定了改革的市场取向。

在新旧体制更替期间,可能出现两种经济体制并存的局面。其次在于改革的渐进性。

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就是要使经济运行脱离传统的产品经济轨道,向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迈进,让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这表明经济体制改革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它是对旧体制的根本扬弃,而非修修补补。

市场经济体制有其自身的逻辑的内在机制,将在一个全新的轨道上运行,但这一体制的建立工程庞大,非朝夕之功;而旧体制根深蒂固,不可能在短期内废除,它仍然要坚持按自身的逻辑和内在机制运行于既定的轨道,成为构建新体制的阻力。这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厦”就不可能从一片空地上拔地而起,只能在对原有体制的改革中,在不断扬弃旧体制因素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并确立自己的主导地位,以新体制取代旧体制的过程,就不能不是渐进的,必须经过两种体制并存的时期。

双重经济体制具有以下特征:(1)两种体制因素都不健全但都在发挥作用。“整个经济体制是不完善的,……其中既有旧的因素,又有新的因素。在新的形式下,常常隐藏着旧的内容”(埃冈·纽伯格转引,1976)。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框架被逐步打破,但旧体制因素仍然依其惯性在发挥作用;市场经济体制在不断克服旧体制因素的障碍中逐步渗入经济生活,并极力扩大自己的活动空间,释放其能量。

由于“新体制尚未真正确立,旧体制亦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刘光弟、李健等,1996),两种体制因素相互交错、相互碰撞、相互削弱,各自耗散着自己的力量,降低了经济体制的整体功能(关梦觉、张维达,1989)。在双重经济体制中,不同体制因素对经济运行作用力度的大小,与体制改革进程密切相关。

一般在体制改革前期,传统体制因素的作用要大于新体制因素,而在改革达到一定深度之后,情形则相反。(2)复杂的资源配置格局。两种体制并存的条件下,计划约束和市场约束都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整个经济运行呈现出多重复杂的局面。部分经济活动按照传统经济体制下的方式运行;部分经济活动开始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方式运行;部分经济活动既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制约,又受新经济体制的制约,此外,还在一些经济领域出现了“真空地带”,即传统经济体制和新经济体制都不起作用(厉以宁,1991)。

虽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资源配置越来越受到“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的支配,从而传统体制下资源闲置和浪费的现象逐渐减少,资源配置格局趋向合理,效率不断提高,但是,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还是受到一定抵消。

经济体制改革应以何种方式进行?是一步到位,还是逐步推进?这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改革初期面临的共同课题。对此,国内外学者认识不一。大多数经济学者主张走渐进改革之路,从而承认双重经济体制的客观存在,我国近20年的改革实践也证明,以渐进的方式进行改革,是切合实际的正确选择,它有助于巩固业已取得的改革成果,促进改革向纵深发展,在较为稳定的大环境中平稳地完成经济体制转换的历史使命。

然而我们也清楚地意识到,双重经济体制只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类型之一,具有过渡性,即使这种过渡是不可避免的,也并非越长越好。因为与这种体制相伴随的经济运行中,存在的诸多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因素。

例如,观念改革、政府职能改革的滞后,特别是各种改革没有形成配套联动机制,致使经济生活中缺乏市场经济体制运行所必须的、具有强烈竞争意识和强大利益驱动的微观经济基础,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缺乏科学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结果出现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矛盾、微观经济运行与宏观调控的矛盾,不但原有体制下的一些问题未得到很好解决,而且旧体制下潜在的问题不断显化,并且产生了财政赤字、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务危机、职工下岗等新问题。

引发这些问题的深层基础是双重经济体制的碰撞与摩擦,表明双重经济体制不是理想的体制类型,因此,应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完成体制转换,让新的经济体制这种资源配置的载体充分发挥作用。至于这种过渡期的长短则取决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各种改革的协调状况、人们对于改革的认可程度以及该社会的历史文化传统等。

一部分经济学者,不赞成在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之间存在双重经济体制的观点,认为各经济体制都有其独特的运行机制,把两种不同的经济体制混杂在一起,必然造成行为规则紊乱和体制之间的碰撞与摩擦,所以,两种经济体制不能并存,即使需要一个新旧体制交替时期,也应该尽量缩短之,避免出现双重经济体制,强调改革应一步到位,与其忍受“长久的阵痛”,莫如忍受一时“阵痛”。其理论依据是:(1)双重体制并存,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原来的管理体系、原则和方法。

一旦新体制在执行中遇到或发生问题,旧体制就会随时取而代之。(2)双重经济体制并存,不利于将新的运行机制贯彻下去。

仅仅在一部分企业实行新体制,扩大了自主权,不受上级行政机构指令性指标约束,但当这些企业需要其他企业提供原材料时,其他企业可以由于没有上级指令指标而加以拒绝。这样,新的产销关系建立不起来,新的运行机制就站不住脚(W·布鲁斯,1981)。

参考文献:

关梦觉、张维达主编,1989,《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比较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

厉以宁,1991,《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日报出版社。

邹东涛、谭忠真编着,1996,《转轨的中国》,改革出版社。

林兆木、邵宁主编,1995,《跨世纪的发展思路研究》,中国计划出版社。

维托·坦齐编何建雄等译,1993,《经济转轨中的财政政策》,中国金融出版社。

(美)埃冈·纽伯格等,1986,《比较经济体制》,商务印书馆。

刘光第、李健等,1996,《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货币政策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

刘世锦,1991,《经济体制效率分析导论》,上海三联书店。

张今声、刘延平主编,1997,《中日宏观经济体制模式比较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

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编,1981,《国外经济学讲座(第三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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