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政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460页(2321字)

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使苏维埃俄国的经济恶化到了崩溃的边缘,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使全国变成为一个军营,从1921年春天起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开始尝试一项新的经济政策,这一政策与“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旧的经济政策有着重大的区别,所以称为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是围绕着列宁过渡时期经济建设思想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总称,它大致经历了确立、调整和被迫中止的几个阶段。1921年,列宁认识到了农民问题对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性,端正了苏维埃政权对市场、商品货币关系的认识和态度,扩大了国家资本主义的范围和作用。在列宁去世之前,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行,清晰地表明一条切合苏联实际的“间接过渡”的“迂回道路”已经基本明朗。

在农业方面,1921年3月8~16日召开的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决议。

3月21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内容相同的法令。其主要内容是:(1)粮食税税额要比余粮收集制时低,并且随着运输业和工业的逐步恢复,要不断降低税额;(2)粮食税要根据农户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对贫苦农户可以减免,对恢复农业生产得力的农户以减税为奖励手段;(3)税额要在春耕前公布,以刺激农民提高农业产量;(4)有权支配纳税后的余粮,用来交换必需的物质,但交换只能在地方范围内。

3月23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告俄罗斯联邦农民书》,号召农民努力发展生产,扩大耕地面积。3月28日,人民委员会颁布两项法令:《关于1921~1922年粮食税的总额》和《关于已完成收集制的省份进行自由交换和买卖产品》。根据这些法令精神,1921年4月,政府宣布1921~1922年度粮食税额为2.4亿普特,约为1920~1921年度收集额4.2亿普特的一半,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1922年,政府还通过了《土地法令大纲》,允许农民自由使用土地和在苏维埃监督下出租土地和雇佣工人。工业方面,实行工业企业的非国有化措施,推行租让制和租赁制。国家只将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的厂矿企业掌握在自己手中,由国家自己经营。

而一些中小企业则允许私人经营。1921年3月底,人民委员会通过了有关租让的10条原则。1921年5月27日,人民委员会颁布法令,废除1920年11月的国有化法令,随之就开始了一个工业非国有化的过程。1921年7月5日,人民委员会颁布《关于出租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所属企业的程序》的法令,允许合作社、联合体和私人承租企业;8月9日,又颁布了《关于切实贯彻新经济政策原则的指令》;8月12日和8月16日,劳动国防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分别公布的《关于恢复大工业、提高并发展生产措施的基本条件》和《关于扩大国营企业财政拨款和支配物质资源权限的法令》。

出租企业的发展对于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吸收流动劳动力和促进流转自由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租让制和租赁制企业在苏联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商业方面,1921年5月,人民委员会通过关于交换的法令,宣布实行产品交换。

但由于工业产品的严重不足,负责商品交换工作的消费合作社力量有限,农业减产以及工业品价格过高,苏维埃政府遂放弃了产品交换的做法,允许使用货币进行私人市场贸易,取消了地方经济周转的限制。在加强国营商业机构的同时,大力发展私营商业,使之成为工农业产品销售和流转、城乡相互补充和联系的重要渠道。财政金融方面,1921年10月,苏维埃政权重建国家银行,统一管理货币流通事务。1922~1924年,实行货币和财政改革,稳定卢布价值,逐步消灭赤字,规定工业税额。分配方面,劳动义务制被废除。取消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在报酬制度上实行根本的改革。

1921年9月,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工资级别问题的规定,实行按生产率高低确定工资级别的制度。免费分配和低价供给产品的做法相继被取消。

到1925年,俄共(布)对新经济政策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行政干预进行了调整,更加强调了经济手段的作用。通过这次经济调整,不仅私营工商业重新获得了正常的发展,而且整个国民经济也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到1926~1927年苏联的工农业生产取得了良好的效益,新经济政策发展到了顶峰。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使苏维埃俄国摆脱了经济困境,国民经济到1925年已经基本恢复到战前水平,并还在继续向前发展;工农之间建立起了正常的经济关系,工农联盟得到了巩固,政权趋于稳定。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在于寻找苏维埃政权与农民关系的结合点,并通过这样一个结合点,利用商品经济和市场来为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准备物质技术条件。通过新经济政策的启示,列宁逐渐改变了克思、恩格斯对社会主义的传统设想,列宁预言“新经济政策”将使俄国进入社会主义。

1928年以后,在建设社会主义问题上,苏维埃俄国采取了一系列新的原则和措施,改行与新经济政策有差别的政策,新经济政策中止执行。

参考文献:

列宁,1977,《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

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1980,《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史》第2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陈之骅主编,1992,《苏联史纲》,人民出版社。

杨承训、余大章,1986,《新经济政策的理论体系》,河南人民出版社。

上一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下一篇:集体农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