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口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经济科学出版社《政治经济学大辞典》第732页(2188字)

中国着名经济学家、人口学家寅初(1882~1982),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提出的关于中国人口问题以及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措施的理论。

1957年7月5日的中国《人民日报》发表了马寅初先生着名的《新人口论》。

新人口论认为,中国在1956年基本上解决了两条道路的矛盾后,面临的矛盾主要是生产矛盾,具体表现是“人口多,资金少”(马寅初,1957)。人口多,利用它固然是一种资源,但由于人口素质较差,加上中国的经济基础薄弱,这又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人口增长过快同国民经济的发展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1)同资金积累之间的矛盾。人口发展太多太快,本来有限的国民收入,被人口吃掉了一大半。而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又取决于国民收入中用于积累的部分。人口多,结果是增消费,压积累,势必影响扩大再生产。

(2)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之间的矛盾。人口迅速增长,资金缺乏,工业生产设备不足,降低了工业劳动生产率;农业因人口增长必须扩大粮食生产,经济作物的面积就要缩小,直接影响轻工业。(3)同提高人民生活之间的矛盾。人口增长过快,造成地少人多,受财力所限,难以大规模开垦土地,加之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民收入极不稳定。

同时,人口增长过多过快,造成就业困难,使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迅速提高。(4)同发展科学事业之间的矛盾。人口数量过多,增长过快,由于现有工业水平和国家财力的限制,不能满足科学研究的要求。因此,控制人口,实属刻不容缓,不然的话,日后的问题益形棘手,愈难解决。

新人口论认为,要保全这个大资源,去掉这个大负担,就必须提高人口质量,控制人口数量。为此,马寅初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在人口普查和统计的基础上,确定国家的人口政策,把人口列入国家计划体系中。

二是采取控制人口增长的“节制生育”政策。要开展普遍宣传,破除“宗嗣继承”等封建观念;在提高人民思想觉悟的基础上,修改婚姻法,实行晚婚制;在普遍说服教育的基础上,要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杠杆控制生育。

三是实行计划生育。

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对生育实行经济上的奖惩,生两个有奖,三个交税,以税作奖。在具体方法上主张避孕,而不在于人工流产。总之,马寅初认为,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生产,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质量。

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他特别强调晚婚和避孕,实行计划生育;在提高人口质量方面,他认为只有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才能有科学技术的高速度发展,才能有生产力的高速度发展,国家和人民才能富强起来。

马寅初的新人口论,还对马尔萨斯(T.R.Malthas)的人口论进行了批判,认为马尔萨斯所说粮食按算术级数增长,人口按几何级数增长的“两个级数”是虚构出来的,不符合历史事实。马寅初还把法德两国的情况进行对比之后指出,由于当时德国科学研究的发展,粮食比人口增长速度还要快,科学愈发达,人民的文化水平愈加提高,既可使劳动生产增长,又可促使生殖率降低。

马寅初还认为,贫民痛苦的原因,不是如马尔萨斯说的自然界的吝啬,而是生产关系桎梏了生产力的发展。

然而,也许是一种报复,马寅初批判马尔萨斯的新人口论,却被一些政治上的“权威”诬陷成为“马尔萨斯主义在中国的翻版”,马寅初本人也被称为“中国的马尔萨斯”,受到政治上的围攻和人身上的压制,一种学术上的争论变成政治上的陷害。虽然马寅初单枪匹马,毫不屈服地进行应战,但他的新人口论被搁入“冷宫”,直到20多年后才被中国政府采纳,而中国的人口增长速度也因此失去控制,多增殖了2亿多人。

一个有名的经济学家曾说:“如果当年就采纳他(指马寅初)的人口主张,采取措施,何至于十年后的今天人口会增加到九亿多,而且造成安排就业如此之困难!”(孙冶方,1982)。

新人口论在概念上可能是相对于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来说的。

马寅初的新人口论的重大贡献,在于系统地阐述了中国人口问题的性质、表现形式和解决方法,在中国人口学领域用新思想代替旧思想,否定了社会主义不存在人口问题的教条主义,指明了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方向及控制人口的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与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有很大的区别,例如降低人口出生率的方法。

但是,在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之后,许多社会学者、经济学者都不赞成马尔萨斯的道德抑制,主张实行避孕节育。英国社会学者普莱斯(F.Place,1822)就赞成用避孕的方法来阻止人口增长过快。英国人口学者卡莱尔(P.Carlyle,1826)赞同普莱斯的节育主张,在《妇女必备》一书中对当时所知道的避孕方法作了系统介绍。

19世纪70年代以后,推行节育的运动逐渐流行。因此,在学术上马寅初可能受到被称为新马尔萨斯主义的影响。

参考文献:

马寅初,1981,《马寅初经济论文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

孙冶方,1982,《社会主义经济的若干理论问题》(续集),人民出版社。

F·普莱斯,1981,《生存之路》,商务印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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