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塞尔税则商品分类目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0页(434字)

又称“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

它是海关合作理事会于1950年12月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会议上制定的税则商品分类目录。1975年改称为《海关合作理事会分类目录》。

自1950年以来,该目录曾作过多次修订。布鲁塞尔税则商品分类目录的划分原则是以商品的自然属性为主,结合加工程度等来划分的。

它把全部商品共分为21类(Section)、99章(Chapter)1015项税目号(HeadingNo.)。1-24章(前4类)为农产品、25-99章为工业制成品,税目号都是四位数表示,中间用圆点隔开,前两位数表示商品所属章次,后两位数表示该章项下的某种商品的税目号。

按照《海天合作理事会分类目录解释规则》的规定,税则目录中的类、章、项这三级的税目号排列及编制,各会员国不得随意变动、项下的细目以A、B、C……排列,各会员国对这些细目的编制有一定的机动权。从1988年开始,《商品名称与编码协调制度》已逐步取代这种商品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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