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附加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98页(579字)

由于外来原因所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的险别。

它是附加险的一种。而附加险是基本险的扩大和补充。因此,附加险中的一般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都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基本险中的一种的基础上加保。

加保的一般附加险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由被保险人选择确定。

加保一般附加险时须加缴一定的保险费。目前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一般附加险别有以下各种:(1)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简称TPND);(2)淡水雨淋险(Rain Fresh WaterDamage);(3)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4)混杂、沾污险(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Risks);(5)渗漏险(Leakage Risk);(6)碰损、破碎险(Clashing and Breakage Risks);(7)串味险(Taint of Odour Risk);(8)受潮受热险(Sweating and Heating Risks);(9)钩损险(Hook Damage);(10)包装破裂险(Loss and 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age of Packing);(11)锈损险(Rusting Ris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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