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索赔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35页(232字)

对于商品的包装,要求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方法、每箱或每包的数量、内容、衬垫物,都应与合同规定相符。

包装容器内的商品花色搭配(如不同尺码、号码、颜色、样式等各多少),亦须与合同规定一致。特殊性(如有毒、易爆、易燃、易腐蚀等)商品的包装必须严格依约进行,否则,不仅买方索赔,其后果往往难以预计。

包装与合同相符的责任,卖方仅承担到风险转移时为止,风险转移后发生的包装损坏等情形,卖方不负责任。

买方索赔时应找准理赔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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