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造纤维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90页(337字)

人造纤维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中的编号是267。

所谓人造纤维指的是利用自然界的天然高分子化合物——纤维素或蛋白质(如木材、芦苇、棉短绒、羽毛、大豆等)作原料,经过化学处理和机械加工而制得的纺织纤维,亦称再生纤维。人造纤维的进口国家主要是中国、意大利、德国、韩国、法国等,1994年进口额依次占世界进口总额19.3亿美元的9.7%、8.7%、7.0%、4.8%、4.4%;出口国家主要是美国、德国和日本,三国分别占世界人造纤维出口总额20.6亿美元的23.8%、14.2%、12.3%,合占世界比重的近一半左右,其他出口国家还有英国(占10.5%)、澳大利亚(占9.8%)、芬兰(占4.6%)、加拿大(占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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