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费用
书籍: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03页(577字)
被保险货物在发生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或受让人为了减少或避免货物损失,采取各种抢救与防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当被保险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的灾害事故时,为了鼓励被保险人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减少灾害事故对被保险货物的破坏和影响,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以减少保险赔款的支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保险人都在保险条款中对施救费用的赔偿作了规定。我国现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赔偿和对施救费用的赔偿各为一个保险金额,即两者之和不能超过两个保险金额。施救费用必须是灾害事故发生的当时的施救费用,而不是事前的预防性费用。当然,在特殊情况下,虽然灾害事故尚未发生,但已明显来临或接近发生,若不主动采取措施定会使保险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发生的抢运、搬迁费用,也应视作施救费用。在施救过程中,抢救人员个人衣物的损坏和施救工具的损坏、灭失的赔偿费用,抢救物资消耗的费用及施救人员负伤的医疗费用也都属于施救费用。
施救费用还包括灾后为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组织清理、整复标的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和费用等。但施救费用的支出必须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