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40页(526字)

凡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国际招标的项目,招标前应在国内外发布招标公告,以保证有资格、有能力的承包商都有均等的投标竞争机会。

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种。两者的主要内容相同,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述;工程范围;费用支付方式;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时间;招标项目所在国有关投标事项的咨询单位等。一般采用“选择性招标”和“谈判招标”方式的项目可以发招标通知,将招标信息直接发送与项目所在国有外交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如果项目系世界银行贷款的,则通知发送世界银行会员国及瑞士。而在采用“公开招标”和“两阶段招标”方式时,则应刊登招标广告。广告刊登在国内外有权威、有影响的报纸或刊物上,如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要求在联合国“发展论坛”刊登广告。

由于国际广告费用是相当昂贵的,因此刊登广告时应考虑广告费用与项目总造价之间的适当比例。无论何种形式,公告必须及时发布出去。

按国际惯例,从开始招标到提出报价单,其间隔不应少于45天,对大型项目则不应少于90天,以利投标人有充裕的时间在报价前进行现场调查和报价计算。因此招标公告应在开始招标前两周发出,也就是在报价截止日前60天到105天以前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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