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96页(503字)

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NO.500)。

是国际商会为适应国际贸易和运输、通讯事业的发展,于1993年出版的统一惯例第7个版本,并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实行。UCP 500与400手册相比,不仅文字简明,而且还取消、合并了一些UCP 400中的条款,修改后的内容包括49条七大项,即《总则和定义》、《信用证的形式与通知》、《责任与义务》、《单据》、《杂项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及《款项让渡》。

UCP 500不仅文字精炼,而且还增加了一些定义和条款来补充400手册中的不够确切之处。如500号对议付、署名(Signature)、承运人等都作了明确的定义,而且将原400号银行审单的“合理时间”明确为“不超过7个银行日”。总之,500号在很大程度上继承和发展了400号,不仅力求与国际商会其它出版物进一步统一,而且使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又前进了一步,从而使500手册成为一套比较完善、系统、缜密而为国际银行界广泛接受的统一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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