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计划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99页(661字)

解决1982年爆发的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的一个办法。

1985年10月,美国前财政部长J·贝克在汉城举行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联合年会上提出:(1)各多边开发银行(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等)在以后的3年里向15个重债务国(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科特迪瓦、厄瓜多尔、墨西哥、摩洛哥、尼日利亚、秘鲁、菲律宾、乌拉圭、南斯拉夫、委内瑞拉)提供约90亿美元的新贷款;(2)私人银行要在3年内建立200亿美元的信贷基金,资助重债务国;(3)债权国和债务国进行对话,以防止债务国组成抗债集团;(4)债务国实行紧缩政策,降低“通货膨胀率”,鼓励和吸引外资,减少国家干预。贝克计划体现了债权国的利益,提供新货款必须以债务国调整经济为条件。这个计划虽然得到债权国与国际金融组织的支持,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债务问题。这是因为:(1)该计划未涉及发达国家取消贸易保护主义和降低利率这两个加重发展中国家债务负担的重要因素;(2)该计划提出的290亿美元新货款的作用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在1986-1988年内,仅15个重债务国应支付的外债利息就高达1300亿美元。

鉴于这些情况,贝克又在1987年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世界银行的联合年会上提出:(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设立特别基金,来补偿债务国因出口商品价格下跌、出口收入减少和利率上升等意外因素造成的损失;(2)国际金融组织和商业银行协助债务国探索新的解决债务危机的途径。贝克计划因得不到商业银行的支持而归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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