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信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94页(231字)

房产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为了一定的原因,如管理不便或其他原因,委托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处分房产权益的行为。

受托人即经他人委托承担管理和处分信托房产的人必须经委托人出示一定的授权证明,并要求写明受托人行使权利的具体范围。房产信托一般要具有以下因素:(1)以一定的房产存在为前提;(2)委托人将房屋交给受托人处分;(3)受托人依特定的目的管理和处分信托的房产。

房产信托可以依法律成立或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