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94页(390字)

房地产开发企业筹集开发、经营房地产业务所需资金的几个主要渠道。

通常为:(1)国家财政拨款,但只有国营房地产公司才能获得。(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上级部门拨入开发经营基金。(3)银行借款。

(4)发行有价证券筹资。

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有价证券筹集资金。(5)预收定金。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建设某一房地产,在未交付使用之前向消费者预先收取的资金,如预收购房定金和预收代建工程款等。由于房地产开发是一种投资量大,回收周期长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有效地筹集和运用各种渠道的资金便成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首要环节和中心环节,资金量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开发的规模和效益。

在上述五种资金来源中,应积极利用银行信贷。

它将成为房地产开发的根本保证和开发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要灵活地运用金融市场和其它经营手段向社会广泛地筹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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