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734页(239字)

1873年10月在布鲁塞尔成立。

原名为改革和编纂国际法协会,1895年改为现称。协会的宗旨是“研究、解释和发展国际法,包括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为法律冲突的解决和法律的统一提出方案;促进国际间的相互了解。”协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在50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

该会对国际商法的主要贡献是制定了《华沙-津规则》(1932年),《约克·安特卫普共同海损理算规则》(1974年),此外,还与其他有关组织合作,起草了海牙提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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