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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弃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15页(291字)

来自德文,意译为“扬弃”,音译为“奥伏赫变”。

包含克服、抛弃和保留、发扬的意思。指新事物代替旧事物不是简单地抛弃,而是克服、抛弃旧事物中消极的东西,又保留、继承和发扬以往发展中对新事物有积极意义的东西,并把它发展到新的阶段。例如,对历史文化遗产,要采取批判继承的科学态度,去其糟粕,吸取其精华;批判错误的消极的东西,而把一切好的积极的东西继承下来,并加以改造和发扬。

恩格斯说“扬弃”就是“既被克服又被保存”。唯物辩证法的扬弃观要求我们对任何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即不能肯定一切,也不能否定一切,而要把肯定和否定辩证的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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