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犹不及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15页(674字)
指做事必须恰到好处,过分和不及同样不得其正。
《论语·先进》:“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过犹不及就是要人们准确地把握住事物的度。
度就是保持自己质和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例如,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水的温度就是0-100℃,在这个幅度内,水保持其自身不变。
如果超出0一100℃这个范围,突破度的两个关节点或临界限(0℃或者100℃),水就会失去自己的质,而变成冰或水蒸汽了。在度中,质和量处于不可分离的统一中。首先,度是质和量的互相结合。一方面量中有质,度中的量不是单纯的量,而是具有一定质的量;另一方面质中有量,度中的质也不是单纯的质,而是具有一定量的质。
其次,度又是质和量的互相规定。质规定着它的对立面量,如水规定着它的温度0-100℃;量也规定着它的对立面质,如0-100℃则规定着与这个温度相对的质水。
质和量的互相结合和互相规定,使质量双方在特定的度的范围内处于统一状态中,形成某物之所以为某物的质和量的统一体;一旦某物的质和量的统一体发生分裂,也就是度的超出或破坏,某物就会转化为他物而形成新的质和量的统一体。认识事物的度对于科学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科学技术现代化对掌握事物的度提出了越来越严格的要求。现代化的机器、装备和零件,从设计、制造和使用,都不允许超出一定的误差,否则,就会造成浪费、损失、甚至是事故。人们在一切实践活动中,都要掌握适度的原则。“过犹不及”讲的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