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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实方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21页(698字)

逻辑经验主义对命题进行经验分析的重要方法论原则。

逻辑经验主义认为任何命题要有意义,一方面必须符合逻辑规则,另一方面必须被经验所证实。即命题只有被还原为可观察命题,通过一定的手段被经验所证实,否则就是无意义的,应作为“形而上学”命题加以拒斥。逻辑经验主义把命题是否为经验所证实作为划分科学与非科学的标准。奥地利哲学家石里克在《实证论和实在论》一书中归结出一个有名的“证实原则”,即凡是能说的,必须是被经验所证实的,任何一个科学陈述,只有放到经验中去,才能证实其真与假。

它的实证方法包括直接证实和间接证实。直接实证是指将命题与当前的经验比较,能被实际的观察,实地的经验所证实。

间接证实是指根据其他已被直接经验证实了的命题以及一些当前被直接观察所证实了的命题,通过演绎推理,推导出对另一个新的可观察问题的直接证实方法,然后予以验证。即P1只是待证命题,P2,P3都是已证命题,演绎P2,P3得到可观察命题P4,P4直接证实P1

可见,间接证实最终仍归结为直接证实。

逻辑经验主义的证实方法在理论上遇到了很大困难。

主要困难是:(1)经验具有主观性。(2)经验不能完全证实全称的科学命题。

为此,逻辑实证主义不得不放宽其证实原则。把证实分为“可检验”和“可确认”,“强的”和“弱的”。由于在证实上的困难,而后转而重视对命题的逻辑建构。

逻辑经验主义重视知识的实证性是可取的,但把所谓“形而上学”作为无意义拒斥,以此否认哲学基本问题,反对唯物主义,是路线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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