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性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71页(415字)
是将表示某一属性的概念附加在原判断的主、谓项上,从而构成新判断的直接推理。
附性法公式可表示为:
S是(不是)P→NS是(不是)NP
N代表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附性法的规则:(1)附加的属性N必须是同一的。(2)附加属性后不得改变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
例如:科学家是人,所以,电子科学家是电子人。
其中附加的属性“电子”含义并不相同,在原判断中主项和谓项是种属关系,在附性判断中主项和谓项不再是种属关系,而是改变为不相容关系,附性前后主谓项的外延关系没有保持一致,因而这个推理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