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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教育法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518页(707字)

即典型教育法,用典型的人或事教育人们,提高思想认识的一种有形的生动具体的教育方法。

示范教育法具有一般的理论宣传教育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所没有的特殊作用。它是我们国家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传统方法。

示范有正反两种。反面的示范起反面教员的作用,它对人示以防范,给人以警戒、警觉,对已经或可能产生的错误思想、错误倾向、错误行为,提高警惕性,保持敏锐的感觉,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重蹈复辙。

通常所讲示范是从正面意义上理解和使用的。所谓示范,就是对人示以模范、典范、规范、模式和经验,从正面给人以提示、启示、指示,供人们对照、效仿和学习。示范的功能就在于给人们树立榜样,提供目标,指明方向,让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人们可以用英雄、模范、先进人物,作为测量自己的尺度,从他们身上的优秀思想品德和光辉事迹中吸取思想道德营养,产生远大的精神力量。

我国在运用范例教育人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对革命和建设事业起过强大的推动作用。

像雷锋那样的先进典型,至今仍然是人们普遍推崇和学习的榜样。

正确地利用典型,进行示范教育,一要实事求是地宣传典型,不弄虚作假,片面夸大,任意拔高,把它绝对化,让人们觉得典型完美无缺,一好百好,什么成功经验都有,结果使典型失去真实性、可靠性、可信性,经不起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二是联系实际,因人因事因时因地的学习和推广典型;三要树立典型应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使用典型过程中把群众的学习典型和对典型的培养爱护结合起来。既使用又培养,典型才能更茁壮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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