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选用制度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601页(492字)
识别、选择和使用人才的原则、方法和措施。
选用人才的制度有:(1)选举制。即通过群众广泛而充分地讨论、审议,按照用人条件确定候选人,实行公开民主选举以选拔人才的方法。(2)委任制。
由上级或主管部门任命干部的一种形式。我国在民主革命和建国30多年来,基本上是采用这种形式选用干部。我国还要继续采用和完善委任制。
(3)推荐制。即采用组织、群众、专家和自我推荐与领导审批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4)招聘制。由用人单位公布责任岗位和条件,公开招选人才。
应聘者在通过考核中选后,由用人主管部门与应聘者签订合同,颁发聘任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与权力,任职目标与时限等。(5)自荐制。
即由应选者自我推荐,就责任目标、实施办法等提出保证和论证,并通过群众评议,由用人单位、权力部门(领导机构或职工大会)考核并批准录用的方法。(6)竞赛择优制。
就是考试、比赛等方法。
(7)助理制。
主要适用于中高级领导机关,通过助理工作的锻炼,来考察和选用人才。(8)淘汰制。
对所选用人才不断进行考核,对表现恶劣或不能履行职责,不能实现岗位目标责任,或表现平庸的人员,实行淘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