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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报敌

书籍:方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自然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方法大辞典》第694页(544字)

古代利用烽火传报敌情和军事信息的方法。

我国古代用烽火传报敌情,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那时,在军事要塞和通往要塞地区的道路上,每隔一定距离,筑起一座烽火台,接连不断。

敌人入侵时,烽火台一个接一个的燃火传递警报。

各路诸侯见到烽火,就要派兵前去抗击敌人。

汉代边防地区的烽火台规模很大,管理极其严密。据考证是5里1燧,10里1墩,30里1堡,百里1城寨。这些机构按照行政区域,由各郡的太守管辖。燃放烽火,往往根据不同情况采然同的方法,如白天放烟,夜晚举火;敌人在500人以下的,放1道烽火,在500人以上的,放两道烽火等等。近年来在甘肃居延地区汉代烽燧遗址中发现了大量简册,其中有各塞之间举放烽火的条例,条文规定了在匈奴入侵的不同部位、人数、时间、变动以及天气异常等情况下,各塞举放烽火的类别、数量以及发生失误如何纠正等。

用烽火传递军情的速度是很快的。汉武帝时,大将卫青霍去病率领几十万大军分几路出击匈奴时,就以举放烽火作进军的信号,仅一天的时间,这一信号就从河西(今甘肃)传到几千里以外的辽东(今辽宁)。这种方法到明清时许多地方还在使用。

山东的烟台,就是因为明朝时在那里设置了狼烟烽火台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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