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平均总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山东人民出版社《简明财政会计辞典》第194页(613字)

指固定资产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占用的原始价值。

分为全部固定资产平均总值和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

全部固定资产平均总值,是指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在用、未用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占用的总额。

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是指在用固定资产按规定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依据固定资产使用时间而计算的平均值。

现行制度规定: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应照提取折旧,从下月开始停提折旧。在计划年度中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不可能都在年初发生变化,这样,计算折旧时,既不应以年初数为准,也不应以计划年末数为准,而应该计算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

计划年度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计划期初应计折旧固定资产总值+计划期增加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计划期减少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

以计划年度应计折旧固定资产平均总值,分别乘以已确定的年综合基本折旧率和大修理折旧率,即可计算出计划年度应计提的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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