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庄田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29页(183字)

清内务府及八旗宗室占有的田地。

计有三类:(1)内务府官庄。清初京师附近入官的和带地投充的田地建立皇庄(官庄)。(2)八族宗室官兵的庄田。

清统治者将近京各州县圈占的土地,拨给宗室及八旗官兵者。(3)驻防官兵庄田。清统治者在驻所拨给八旗驻防官兵的土地,各人三亩作为粮饷;旗员都在防地的给园地少则60亩,多则240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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