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33页(334字)

北宋神宗时一次变法革新活动。

以主持变法的王安石而得名。北宋王朝从公元960年建国,到公元1069年王安石变法,共百余年。赵宋王朝至此已形成积贫积弱局势,王安石为挽救北宋严重政治、经济、军事危机,向神宗提出变法主张,为神宗采纳,于熙宁二年(1069)开始实行新法。新法围绕“富国强兵”进行,主要有: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青苗法、免役法、均输法、市易法、保甲法、保法。新法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贵族的特权,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加强了军事力量,有积极作用。但新法是在不触动封建制度前提下,作某些统治政策调整的改良活动,又有很大局限。

元丰八年(1085),宋神宗死去。在守旧势力激烈反对下,新法被废除,变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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