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70页(211字)
即“六代之舞”;亦称“六乐”,即“六代之乐”。
据《周礼·春官·大司乐》记载,黄帝时的《云门》,唐尧时的《咸池》,虞舜时的《大韶》,夏禹时的《大夏》,商汤时的《大濩》和周朝的《大武》,总称“六舞”或“六乐”。周初统治者,把前代乐舞按照自己的意图加以整理,配上新创作的《大武》,用为宗庙之乐,当作古代雅乐的最高典范,以“防万民之情,而教之以和”,服务于巩固宗法社会的政治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