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理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345页(203字)

清代文学家翁方纲提出的论主张。

“肌理”,指义理(思想内容)和文理(艺术形式),而文理不但包括艺术形式,还包括学问、考据等方面,肌理说要求义理和文理统一,即要求封建道德规范与历史文物掌故、音韵训诂修辞等方面统一。提倡学习宋诗,认为宋诗研理论事精密丰富,可以借资考据,补史传所不及。

也重视诗法,讲究音律、结构和章句,并认为“诗非板法”,关键在于如何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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