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和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651页(308字)

战国墨家逻辑学用语。

故,指事物、现象的原因、理由;类,指同类事物,同类概念。“故”是辩论推理的根据和理由;“类”是辩论推理的前提。首先由墨子提出,作为明辨是非,审察异同的方法。后期墨家对它作了更周密详明的阐述,指出事物必然有其产生的原因,判断其原因,则必须按合理的规则进行推论。又说,论证推理时,对判断的事情要有充分的根据和理由,要在同类事物中选取例证,要进行类比推理。后期墨家还把“故”分为“小故”和“大故”。

“小故”,指某一现象所赖以产生的条件之一;“大故”,指某一现象所以产生的条件的总和。“故”和“类”等概念的提出和阐述,是墨家为古代逻辑推理所作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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