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赋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681页(184字)

文体名。

又称“试帖赋”。产生于唐代。

当时科举制度盛行,赋为国家考试科目之一,因此更注重格式的谨严,对仗的工整,平仄的和谐,并由考官出题限韵,字数一般不准超过400字。中唐以后趋向散文化,句式参差,用韵自由,几于散文相接近,称为“文赋”。

清代因受八股文影响,又提倡在赋中讲求股对,程式,赋与制举文相似,从而走入赋的末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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