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61页(188字)
古代民间音乐。
东晋、南北朝时,以汉魏《相和》诸曲为基础,吸收江南吴歌、荆楚西声等民歌发展而成的俗乐,总称为清商乐。隋时改称清乐,于太常置清商署掌管,后成为隋唐燕乐的一部。
因其中保存秦汉以来历代民间音乐,隋文帝曾称之为“华夏正声”。清商乐的形式结构与《相和》诸曲大致相同,所用乐器较《相和》诸曲有增加。
其古调至今多存于琴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