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888页(259字)

学官名。

宋崇宁二年(1103)在各路设提举学事司,掌一路州县学政,每年巡视所部,考查师生勤惰优劣。简称提学。金有提举学校官,元有儒学提举司,都属同一性质。明初设儒学提举司,正统元年(1436年)始设提调学校官。两京以御史充任,十三布政司以按察副使佥事充任,称提学道。清初相沿,各省多设督道学。

雍正四年(1726)改提督学院,长官称提督某省学政,简称学政。掌全省学校生员考课黜陟之事,三年一任,大省以四品以上官员充当,小省以翰林院编修充任。

清末改设提学使,辛亥革命后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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