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畴
书籍: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104页(363字)
反映事物特性和关系的基本概念,是人的思维对客观事物的普遍本质的概括和反映。
各门具体科学中都有各自特有的范畴,如生物学中的遗传、变异;经济学中的商品、价值等,就是概括和反映各个领域事物的本质的基本概念。哲学范畴是反映整个客观世界(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普遍的本质及其关系的概念,是适用于各个学科的最一般的概念。
辩证法范畴就是对客观世界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如矛盾,质和量,量变和质变,肯定和否定,本质和现象等。
范畴是人们在实践基础上概括起来的科学成果,转过来又成为人们进一步认识世界和指导实践的方法。范畴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产物,一定的范畴标志着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的一定阶段,它必然随着人类社会实践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而逐步丰富和更加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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