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150页(455字)

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彼特用以解释资本主义基本特征和经济发展的一种“理论”。

熊彼特是美籍奥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他的“创新”理论,首先假定存在一种所谓“循环运行”的“均衡”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创新”,没有变动和发展,企业总收入等于总支出,不产生利润,也不存在资本和利息。

然后,引出企业家和“创新”,从而导出了资本主义。

他认为“创新”,是资本主义本质特征。所谓“创新”,就是实现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或“经济发展”,包括引进新产品、引进新的生产方法、开辟新市场、控制原材料的新供应来源、实现企业的新组织。

只有在他的所谓实现“创新”的情况下,才存在资本主义,才存在企业家,才产生利润,才存在资本和利息。这时,企业总收入超过总支出,这种余额就是“企业家利润”。

这种利润是企业家由于实现了“新组合”而应得的“合理报酬”。“利息”便是从这种报酬中支出的如同对利润的一种“课税”。

由此可见,“创新”理论掩盖了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歪曲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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